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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義務人(包括法人或寺廟)在申報書蓋章的印章(法人章+代表人章或寺廟章+負責人章),要和登記申請書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上的印章相同嗎?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權利人或義務人(包括法人或寺廟)於申報書均可以使用便章,無須和登記申請書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的印章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