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陽台補登應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並同時填具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陽台補登登記。申請測量時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 並檢附身分證正本、影本、普通章、竣工平面圖正本、影本辦理。﹝使用執照正本、竣工平面圖正本,必須到臺北縣政府工務局申請核發如委託他人申請,另需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及普通章。測量費:用為新台幣400元整,登記部分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