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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為何需檢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

  • 發布日期:112-06-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測量類

1、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註1]

2、建物第一次測量之位置圖採轉繪作業者,應參依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簽證「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轉繪之[註2]

 

[註1]: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前段: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

[註2]: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1條第2項第3款:建物位置圖應依經實地測繪且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簽證之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轉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