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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應包含哪些資訊?

  • 發布日期:112-06-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測量類

專業人員簽證之「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應實地測繪建物與土地界址或其他足以確認地籍關係位置之基本控制點、導線點、圖根點、都市計畫樁等測量標之相關距離、角度資料[註]

[註]:內政部112年3月31日台內地字第1120262119號函,敘明「建物地籍測繪資料」應包括內容如下:

(1)測繪基本資訊:如工程名稱、建築執照字號、簽證之建築師或測量技師姓名、開業證書或執業執照、測量人員及測量日期等。

(2)測點圖例圖說:實地測繪建物(使用執照附圖參照)與土地界址或其他足以確認地籍關係位置之測點、建物區塊與地籍圖分布情形,並標示土地地號、比例尺及圖例說明。

(3)距離角度數據:實地測點之水平距離及角度值。

(4)簽證印鑑或執業圖記:執行測繪之建築師印鑑或測量技師執業圖記。

建物地籍測繪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