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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謄本也可以直接email給對方使用嗎?

  • 發布日期:107-04-26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類  別:網路謄本

預覽列印謄本功能中,在預覽畫面,點選磁片的圖示,可將謄本存成pdf檔(即原文重現檔),該檔案可直接當email附件,傳送給對方列印。也可以點選『未下載』則是將整個謄本產製出來含有簽體的封包檔案(p00)存到自己的硬碟裡,再email給對方,但無法用任何軟體開啟來看,若將來想看謄本的內容,可進入“謄本查驗”裡將檔案上傳去驗証簽章,簽章驗證過,即可看到原文重現檔,詳細操作參考“謄本查驗”部份,一旦點選『未下載』,就必需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