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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圖之自動計算比例尺(建議) 、原比例尺、與指定比例尺 之差別

  • 發布日期:107-04-26
  • 發布單位: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
  • 類  別:網路謄本

請申請者仔細詳閱下列說明,並衡量自己申請的標的與需求,於送件時作選擇!自動比例尺(建議)︰指的是系統自動以圖面中心將申請地號擺在最適位置,產製以一張為原則之地籍圖謄本。因此其縮圖之比例會因原地籍圖呈現情形而有所不同,但基本上產製出來之地籍圖謄本應該是一張(數化分幅地籍圖則不在此限)。原比例尺︰指的是原地政事務所保存之地籍原圖比例尺。地籍圖面依據原縮圖比例,可能不只一張。指定比例尺︰指的是申請人根據使用需求指定放大或縮小比例之比例尺。 因此,使用者在申請地籍圖時,如想讓申請地號產製成一張圖,建議選取『自動比例尺』,但原圖為數化分幅的地籍圖則無法產製成同一張圖面。另外選取『原比例尺』,則隨者原圖之比例尺關係,產製結果也可能不只一張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