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均可為應用檔案之申請人,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須提憑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採委託方式者,則填具委託書。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例:本所保管檔案,則向本所提出申請)服務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