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內政部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洗錢防制法第11條與「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第六項非信託業之受託人資訊申報更新申報及信託地位揭露辦法」第4條及第5條之解釋令

  • 發布單位: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資料來源: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 聯絡人:施婉婷
  • 聯絡電話:0226808001

內政部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依洗錢防制法第11條與「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第六項非信託業之受託人資訊申報更新申報及信託地位揭露辦法」第4條及第5條之解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