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機關:各保險公司或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 原要保人身故後之辦理保單繼承手續(原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如變更要保人時,須檢附下列文件:
- 「契約變更復效保單補發申請書」(內容含「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 要保人身故,須另檢附原要保人之全戶戶籍謄本及聲明書(聲明書內容含「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間具保險利益關係之證明文件依前項2.之戶籍謄本及聲明書等文件即可證明其保險利益關係。
- 其他視個案情況,要求徵提相關文件,可洽詢保單所載保險公司。
新要保人須檢附之文件則依保險商品、相關法令與保險公司規定提供。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人身保險業受理保單繼承、終止保險契約或申領身故保險金徵提文件及相關問答集」)
※如須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可參考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