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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一、全體同仁以「全員參與改進」方式,與民眾近距離互動,藉以強化為民服務措施及提昇行政效率。二、以「企業化經營、以客為尊」的理念,推動行政革新、追求最佳服務品質,讓民眾感受到親切、有效率的服務。

貳、服務範圍: 本所大廳。

參、服務時間及方式:由本所愛心媽媽及服務中心人員穿著志工背心,以每天輪值為原則。

肆、服務項目:
(一)指引洽公民眾至業務主辦櫃台。
(二)協助使用投幣式影印機。
(三)協助服務老弱殘障人士,並引導利用無障礙設施,代為申辦或請領各類案件。
(四)大廳申請書表範例補充。
(五)即時通報民眾意外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