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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目前提供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之主動通知服務如下表:

 

主動通知服務
服務名稱
服務內容
申請方式
洽詢電話
跨縣市住址隱匿代收簡訊通知服務
臨櫃申請跨縣市住址隱匿(第二類謄本),本所完成代收後,將系統收件號以簡訊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便利後續查詢案件辦理進度。
於本所謄本櫃檯臨櫃申請跨縣市住址隱匿時,向櫃檯人員告知您的需求。
(02)22470101
分機511至520
地籍異動即時通
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可申請本服務,由本所透過電話簡訊及電子郵件方式,主動通知自身不動產權利異動情形。
有受通知需求時,洽本所承辦人員辦理。
(02)22470101
分機114至116
簡訊自動通知複丈外業時間
於實地複丈三日前,將該件複丈案件時間及地點等內容以簡訊通知申請人。
 
 
 
 
不需申請,民眾送件時由櫃檯人員於收件資料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
(02)22470101
分機511至520
登記案件辦理情形通知
將登記案件申辦狀態(結案、補正、駁回)即時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
測量案件辦理情形通知
將測量案件申辦狀態(結案、補正、駁回)即時以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
土地登記測量案件辦畢郵寄到家通知
本所於案件登記完畢後,將相關權利書狀及檢還資料寄回申請人時以簡訊通知郵寄之掛號號碼,便利民眾查詢案件郵寄進度。
經公告程序之案件,於公告期滿完成結案系統主動通知
凡登記案件類型屬須公告者,系統即於公告期滿完成「結案」程序後發送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提醒申請人後續領件訊息。
代收跨縣市案件掛號寄出簡訊通知
於辦理跨縣市代收案件時提供案件掛號送出時之簡訊通知服務,告知所申請之案件郵寄掛號號碼
於本所服務中心臨櫃辦理收件時,向櫃檯人員告知您的需求。
(02)22470101
分機101
謄本調閱紀錄主動通知 民眾調閱謄本申請紀錄作業完成時,除電話通知方式外,另以簡訊方式主動通知。 不需申請,由民眾填寫本調閱紀錄申請書時一併填寫手機號碼。
(02)22470101
分機534
住址隱匿辦畢通知 針對民眾申辦跨域代收及數位櫃臺住址隱匿案件,於辦理完成後,以簡訊方式主動通知。 不須申請,由民眾填寫住址隱匿申請書時一併填寫手機號碼。
(02)22470101
分機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