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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繳證件來源機關
證件名稱 來源機關 土地建物登記、測量申請案件項目
一、戶籍謄本 戶政事務所 繼承登記
二、除戶戶籍謄本 戶政事務所 繼承登記
三、印鑑證明書 戶政事務所

權利變更、分割繼承、他項權利移轉、設定、他項權利內容變更、預告、塗銷預告、書狀補給、塗銷、更正等登記、土地建物合併、時效取得地上權勘測與登記( 出具四鄰證明時,證明人須檢附)、建物第一次登記及測量(檢附基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時,基地所有權人須檢附)

申請不動產登記案附印鑑證明建議填寫內容一覽表

四、門牌增編、編釘證明書 戶政事務所 建物分割、建物門牌勘查、建物門牌變更或更正登記
五、防空避難室地址證明書 戶政事務所 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
六、土地增值稅繳納收據或免稅證明 稅捐稽徵處 土地權利變更、土地典權設定登記
七、契稅繳納收據或免稅證明 稅捐稽徵處 建物權利變更、建物典權設定登記
八、房屋稅起課稅籍證明文件 稅捐稽徵處 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辦理第一次測量及登記
九、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國稅局 繼承登記
十、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書 國稅局 贈與登記
十一、建築使用執照及竣工圖 工務局 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土地分割、土地合併
十二、法定空地證明書 工務局 土地分割(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
十三、權利移轉證書 法院 拍賣登記
十四、法院核准備查之拋棄繼承之證明文件 法院 繼承登記(拋棄繼承時須檢附)
十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各區公所 土地合併、地上權位置測量、界址調整


本表係依土地法、土地登記規則及相關規定製作。
遇有法令變更時內容應以新規定為準。
未盡事項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