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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品應妥善保管
重要物品如印鑑證明、印鑑章、不動產權利書狀、身分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好,不隨意交給他人,勿使他人有機可趁。
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守護您的不動產!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透過臨櫃、網路、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即時掌握不動產登記之狀態,申請完成後,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配偶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查封、假扣押、書狀補給、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登記時,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申請人皆會接獲通知。
- 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填具申請書至任一登記機關申請。
- 申請之土地或建物權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之登記機關管轄者,申請書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單位分別填寫。
- 申請人應出具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如為法人或寺廟,由代表人提出,並檢附載有統一編號之法人或寺廟登記證明文件、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後發還。
- 網路申請:
- 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本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為之。
- 數位櫃臺系統
- 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
- 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義務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於申辦案件時檢附申請書併同申請。
★地籍異動即時通懶人包
電子產權憑證 查驗防偽新選擇
自112年1月1日起,內政部於「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提供線上免費、快速、安全查驗不動產產權服務。
- 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
- 選擇不動產標的點選產製
- 下載電子產權憑證及驗證碼(效期為3天)
- 電子產權憑證及驗證碼提供予查驗者使用
- 手機掃描QRCODE或於網站輸入驗證碼驗證
- 顯示查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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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權憑證懶人包
使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安全又便利
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相較於印鑑證明,線上聲明需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較完整及明確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亦可避免印鑑證明遺失、遭有心人士盜用。
-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 當事人應用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於「數位櫃臺」網站,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民眾需使用自然人憑證,公司法人則以工商憑證辦理。
- 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專業代理人的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 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選擇合法業者,保障自身權益!
- 如有委託經紀業者及地政士代辦之需要,選擇合法經紀業者及地政士:
如有委託合法經紀業者之需要,可查詢: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
合法仲介經紀業識別標誌
如有委託地政士代辦之需要,可查詢: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新北市合法地政士事務所查詢
合法地政士識別標誌
調閱土地、建物謄本查調最新登記狀況
地籍謄本教你看,查調不動產的登記情形
- 標示部資料主要紀錄不動產的基本資料,如不動產面積、建物門牌等。
- 所有權部資料主要紀錄不動產所有權的狀態,如所有權人資料、權利範圍及權狀字號等。
- 他項權利部資料主要紀錄除不動產所有權以外的權利狀態,最常見為設定抵押權,記載債權擔保金額及設定權利範圍等資料。
謄本申領服務據點:
- 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地政小而能工作站、市府聯合服務中心綜合櫃檯以及網路均提供謄本申領服務。
- 電子謄本服務可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申請全國各縣市謄本。
- 使用7-11多功能事務機,持自然人憑證即可申領第二類謄本。
- 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板橋地政事務所、新莊地政事務所、三重地政事務所、中和地政事務所設有地籍謄本櫃員機,提供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嘉義市之標的之謄本申領服務。
法務部防詐手冊—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